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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别怕,不拿环保来吓人,“禁养”不是

发布时间:2018-07-16 14:48 浏览次数:次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地按照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科学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定了清理整治方案,一大批不符合规定的畜禽养殖场(户)被清理关闭,广大畜禽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明显增强。
但是,近日有媒体报道,广东一些地方在推行畜禽养殖禁养、限养过程中,将禁养区里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全部清理,甚至达到一头都不能养的地步,即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环保达标的养殖户也难幸免,让养殖户们心存疑惑,无所适从。
实际上,由环保部、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制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将“禁养区”明确定义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因此,禁养区并非禁止一切畜禽养殖活动,而是针对达到省市级人民政府设定养殖规模以上的养殖场而言的。《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指出,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
 
 
以生猪为例,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规模为出栏量≥500头,专业户养殖规模为50头≤出栏量<500头。
由此可知,禁养区内养猪规模为年出栏量50头以下的养殖户,并不在清理范围内。相关部门首先要明确“禁养”基本概念,对法规了然于胸,而不是拿环保来吓人,以治污的名义将大小养殖户一扫而光,让“禁养”成了“不养”。如此,既违反了国家规定,又断了养殖户的生计,更伤了养殖户的心。
之所以出现不分青红皂白一概不让养的情况,也与这些年来社会对畜禽养殖的片面认知有关。近年来,人们一提到畜禽养殖,就把它和污染联系在一起,养殖和污染似乎已经划上了等号。尤其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养殖场(户)已没有多少生存的空间,甚至连年出栏50头以下的养殖户也如过街老鼠,人人不待见。
 
 
 
对于畜禽养殖户来说,要深刻认识养殖废弃物处理的重要性,一定不要触碰法律红线,明明知道没有经过环评还在建场,明明知道环保设施不全还在那养殖,明明知道未经处理还在那直接排放,这些都是坚决不允许的。
 
 
最后青岛水处理小编想说
 
其实,各位农民朋友也不要把“禁养”看的那么死。国家发布禁止养殖,并不是代表不能养殖,而是别在公共区域,别随意放养,等等,并不是不让你养殖,所以这点农民朋友不需要担心,该养殖的还是可以,并不是说单单的养殖就污染,只要合理利用养殖场地,做好清洁工作,还是可以养殖的,所以不需要那么压抑。